房地产与直接税
2021-8-5
深房理事件后的逻辑以及经济隐患是什么?
“深房理事件”表达了我国⼀个特定阶层,他们通过个⼈集资来购
买,或炒作房地产的⽅式来谋取利益
回顾“深房理”,其中三个⽅⾯值得思考:
1、类似于⾮法集资的模式,将资⾦集中;
2、跨越⽬前类似于深圳这种⼤城市的限购措施,因此,需要要
整套应对如何穿越限购措施的⽅法;
3、形成⼀个风潮,如今深圳房价炒作成如今这个样⼦,已经超
出了党和政府房住不炒的底线,现在房价能到这个地步,不是单纯⼀
个深房理能够做到的,它体现的只是整个现在这个风潮下的⼀个部
分,⾮法集资⾏为的“冰⼭⼀⾓”;
这个事情绝不⽌于“深房理”,它只是被挑破的⼀个,然⽽参与其
中规模更⼤、运作⼿段⽐它更匪夷所思的“鱼”还潜伏在更深层的⽔
中;
“深房理事件”的——底层逻辑
从⽼百姓的预期来看,因全球⼤放⽔的背景之下,通货膨胀没有
结束,或更具体的来说,由货币超发导致中国房价上涨的历史周期还
没结束。所以⽼百姓认为,⽬前的这种管控是没办法控制历史趋势
的,⽽有的⼈利⽤了所谓“⾦融创新、制度创新”,来获取这当中的⼀
部分利润。事实上有部分⼈认为本质上现在存量的M2,已经是美
国、欧洲、⽇本的总和,它如果不表达为普通商品的恶性通货膨胀,
那么势必会表达为以房价为⾸的具有⾦融属性的商品价格的进⼀步上
涨,这是⽬前尚且⽆解的⼀个问题。所以,“深房理”们深刻的认识了
这个底层逻辑,并将此作为指导⾏为的基础,那么这样的个⼈,或⼀
伙⼈,可以说⾮常之多,他们在为楼市价格推波助澜。
“深房理”这件事情的曝光,其实给我们揭⽰出了许多问题,提醒
了中央和各级府,如何来处理这样的⼀个问题。当然处理“底层逻
辑”——其⼀⽅⾯,就是处理货币发⾏的问题,但是在⽬前全球背景
之下,这是⼀个复杂问题,不是能够轻易处理的。另⼀⽅⾯,是处理
财政问题,那么说到财政,税收不可避⽽不谈,所以这⾥我们来讨论
⼀下关于“直接税”的问题,⽽且“直接税”显然不是⼀个地⽅政府能够
解决的问题。
值得关注的分以下两点:
1、解决货币存量;
2、三种资本流向;
⼀、解决货币存量
因为,超发部分的货币⾛到哪⾥都必然带动资产价格,或者商品
价格的上涨。
同时,也要考虑必须使⽤财政⼿段:
1、通过税收来强制解决财产价格;
2、或是解决资产收益的转移⽀付;
例如:按时间节点,在2022年的⼆⼗⼤前,如果我们能做到以上
两点,那么房住不炒就可能做到,我们的经济也就能够稳固下来,对
实体经济的投资也就会相对增长,投机空间就会相对减少。
但是,实体经济这⽅⾯,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总量问题,还有结
构性问题。例如:我们关注到——东北经济振兴,长期以来是个⽼⼤
难问题,⽽且现在已经轮到⼭东,其中极⼤⼀部分⼤学毕业⽣后离开
⼭东,且资本在流失,存款也随之转移了。因为,理论上随着劳动⼒
的流失,原来留在⼭东的产业资本由于缺少相应的劳动⼒。因此,有
的产业和投资也就转移了。那么这些⼈、资本前往南⽅,有的加⼊到
了深圳的炒楼⾏业。
那么造成这种局⾯的原因是什么呢?从两个⽅⾯来分析:
⼀⽅⾯,从全国来看,我们的“⾮房地产⾏业”的资本积累率在下
降,从⽽也表达成为⼀些核⼼城市的房价上涨。因此,这样的⼀个资
本流动,给我们带来深刻的忧虑,社会投机性思维剧增,⼤家都想赚
快钱,这也反向绑架了不少本来不这么想的⼈群。房价绑架了⼈民的
消费购买能⼒,可以说普通家庭最少⼀半以上收⼊都投⼊到了房⼦
中,随之如果⼈们没有了消费能⼒,那么这将进⼀步导致,“实体经
济脱实向虚”的倾向性尤为增强,“⾮地产⾏业”呈现衰退和萧条迹
象。因此,地产⾏业所带来的影响极为深,甚⾄到了绑架⼈民财富、
倒逼地⽅财政的地步。(房地产⾏业是⽬前中国最⼤的“灰犀⽜”)
另⼀⽅⾯,现在的“东北病”不仅出现在了⼭东,⽽且其它地区也
相继曝光出来(也就是官僚垄断资本主义占据了⼀个相当重要的位
置),这就造成了“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发⽣。本应是“亲清”型的政
商关系变了味道,产业资本在这些地区得不到发展,是因为治理结构
出了问题。所以当这些地⽅容不下产业资本,那么产业资本就开始转
移了。(例如:2020年底重庆市秀⼭原县委书记王杰的堕落,圈内的
“亲”,圈外的就不亲,不法商⼈从其亲朋好友作为突破⼜,通过陪
游、陪吃、送礼,成功的打⼊了其妻的姊妹圈,最终导致王杰“破防”)
⼆、3种资本流向值得⾼度警觉
1、产业资本不断退出相关产业,⽽转向以“房地产⾏业”为核⼼
的⾦融资本,即产业资本退出实体经济,变为产业资本⾦融化。(这
是第⼀个担⼼)
2、区域上的流动,北⽅资本迅速南下。例如:东北经济不振
了,我们看东北、青岛的房价下跌,其实也就是表达资本、⼈才外泄
的⼀个现象,⽽深圳的房价在爆发上涨。
3、国内资本外逃,这些资本在中国内地赚了钱,却把钱输送到
了国外,这对⼈民和国家都是损失。例如:利⽤虚拟货币进⾏洗钱,
如⽐特币就是其中的⼀个最重要的⼯具,因为有的国家例如美国是承
认⽐特币合法化的,只不过现在要开始收税;
中国资本外逃不仅仅⾯临的是换汇问题,还有洗⿊灰洗⽩问题。
以前管控较松的时候⼤资⾦主要想离岸,他们通过⾹港的房地产进⾏
操作,⼩资⾦呢就是通过铜锣湾的钟表⾏,这就是为什么铜锣湾那么
多表店、表⾏。简略来说他们的具体操作⼿法就是:今天有⼈买表,
明天就退表,在买表的时候刷的是内地的银⾏卡,退款的时候换成港
币汇丰银⾏存款,中间⼤概表店会抽取部分⼿续费。买楼同样如此,
⼗⼏⼆⼗套的买,也类似于这样操作。如今管控严厉了,就通过⽐特
币操作。
其实,此前我们在对⽐特币的纵容,也表现为⾦融管控⽅⾯的漏
洞,也就在2012-2018年能有3万亿美元离岸。
我们国家的资本积累率从1949-1978⼀直维持在10%的增长以上,
⼤跃进时期是40%,基本是不吃不喝搞建设。因此,资本积累率⾼,
其经济必然表现为⾼增长。然⽽,2012年以后我们资本积累率狂降,
趋近于零,到了2018年甚⾄资本积累率是负值。所以GDP怎么不是保
8%保6%?如果资本积累率继续狂降,放任资本⼤规模外逃,那么我
们的经济增长⾮常堪忧。
消费能⼒下降,没有资本投⼊,没有投资增长,那么经济增长动
⼒何在?那么这些资本外逃的⼈,以前通过买⾜球队,买海外资产,
通过⾹港这样的“洗盆脚”,到现在通过⽐特币,甚⾄最近⽐较⿇烦的
是通过“⼀带⼀路”计划,其中有⿊灰资本是利⽤借着政策红利出海。
虽然,我们当然要⿎励开放,要允许中国的国有企业或者私营机构到
海外进⾏投资,但是应该在建⽴健全的税政结构之后再允许。
关于征收——“直接税”的问题:
1、遗产税:也就是不可转嫁的税种,且遗产税并⾮是⼈头税。
夸张⼀点⽐喻:有1块钱也得交税,这是不合理的。因此,所有针对
资产的增税,都应该是累进的,有基础起点的。⽐如:遗产税1个亿
以上为起征点合适吗?或者10个亿?100亿以上征⼀半⾏不?因此,
要明⽩,遗产税可以起征点⾼⼀点,但不能没有。
这⾥再链接到“赠与税”这个问题:例如某个⼈在得知遗产税后,
死前将所有钱都赠与给了另外⼀⼈,那么这时候“遗产税”与“赠与税”
之间就存在⽭盾。或者更⾼级⼀点,死前将⾃⼰所有资产成⽴⼀个信
托,那么是不是就能规避了缴纳遗产税?
2、离境税:就是当某资本要离境,必须声明这个钱⽤来⼲什
么?旅游、读书、投资?海外投资必须留下⼀部分钱在国内,因为这
是在⼤陆赚的钱。⽽持有这个钱的⼈现在拿着钱去某个国家,投资建
⼚或买住宅,或其他项⽬,这种⾏为是被允许的。但是在离境前你得
把税给补上,然⽽中国差不多是全世界唯⼀没有离境税的国家,虽然
外汇管制但离境不征税。这就导致了资本利⽤各种⽅式规避外汇管
制,直接携带在⼤陆赚的钱逃离。
例如:前段时间,某富豪在国外沟⼥被捉到,回来可能他漂亮⽼
婆跟他离婚,结果⼀查账户居然只有6块钱!因为他所有的钱都做了
离岸信托,这些富豪早料定会有这种事发⽣的⼀天。所以全把资产转
移,做了离岸信托,也就意味着他的钱早已离境了,他的股权、钱全
部是海外资产。即便是他杀⼈放⽕犯了法,我们都拿不回来他的⼀分
钱。因此,我们⽬前没有离境税,对⼈民、社会来说是多么的不负责
任。这喜⼈离岸信托⾥⾯的很多资产是否按规交税,还有的钱是从银
⾏借的,甚⾄可能是别⼈的财产。
3、房产税:⾸先,我们要认识到,不要把房产税看成⼈头税,
凡是有房的都会征税,疯了?⽽是,⽐如住宅起征点为1000平⽶⾏
不?或根据⼈均的3倍平均住宅⾯积以上开始征税⾏不?把免征额的
起点设⽴⾼⼀点,普通家庭已经与之⽆关,但是征收对象是蓄意囤积
居奇炒房的⼈。
你想如今有多少⼈住在10-30平⽶的房?多炒房的⼿⾥累计可能
⼏千甚⾄上万平⽶?因此,不能因为争论是否应该征收住10平⽶的
⼈,⽽导致不征囤积居奇炒房者的房产税。不能把房产税错误理解成
⼈头税。其房产税的⽬的是征收那拥有⼏千上万平⽶的⼈的税!
例如:德国5年征收⼀次房产税,但起征点⾼,所以德国很少有
⼈住500平以上的房⼦,⽽且由于德国社会福利制度较⾼、较完善的
情况下,⼈们趋向于租房。因为,租房者与买房者享受的是同等福
利。
4、数据税:如果数据产⽣属于⼈民,那么就应该收数据税。例
如这次针对蚂蚁⾦服的事件,⾥⾯涉及到财产主权的问题,如果这个
财产是国家的,那么国家应该如何来处理这个财产的收益呢?如果是
我们的,那么国家应该如何转移⽀付给我们呢?但这个财产⽆论如何
不是属于蚂蚁⾦服这个机构的。如果承认财产属于机构,那就没有数
据说。
例如:在欧盟数据归属这个问题基本已经讨论清楚了,也就是数
据属于国民财产。⼈们的数据属于⼈们⾃⼰,但属于国家财产的⼀部
分,那么国家有权利代表⼈民征收数据税。所以西⽅开始对⾕歌、亚
马逊、苹果等公司征收数据税。⽬前我国在数据税上仍然进度缓慢,
但这个事已经刻不容缓了,蚂蚁⾦服、字节跳动剥离美国部门、特斯
拉在中国收取的数据存储在美国,这些事件都在警⽰着我们。
那么今后在完成了数字化以后,数据将成为我们资产的主体,资
本的载体再也不是砖头⽔泥⽽是数据,那么当数据变成资本的载体
后,针对数据的税收是什么?怎么收?
5、机器⼈税:这个话题在我们国家⽬前还没有很⼴泛的进⾏论
证、讨论。国外的讨论其最早可追溯到⼗九世纪的英国,虽然那时候
没有机器⼈税这⼀说法,但是那时候纺织业被机器取代,其纺织劳动
者就组织起来捣毁淘汰他们⼯作的机器,这也就标志着机器与⼿⼯劳
动发⽣了冲突,由资本控制下的机器的确给⼿⼯劳动者们带来了损
失。近代由⽐尔·盖茨提议征收机器⼈税,⽽后这⼀争论就展开了。
然后今天我看到⼀篇被The Review of Economic Studies 2021年三⽉接
受并公开的⼀篇论⽂,来⾃于美国西北⼤学Joao Guerreiro与西北⼤学
教授Sergio Rebelo,以及葡萄⽛⾥斯本天主教⼤学商业与经济学院
Pedro Teles共同完成的。
其论⽂简要的说来就是,他们认为应该征收机器⼈税(⽽且建议
最初按5.1%开始征收)。因为,⾃动化技术导致不平等。因此,他们
针对机器⼈征税的路径进⾏研究论证。
论⽂中他们将劳动者分为两类:
1、常规劳动者——指⼯作可以通过⼀系列机械指令被机器⼈取
代;
2、⾮常规劳动者——指⼯作不可被机器⼈程序取代;
但他们提出:当现在这⼀代常规劳动者已经⽆法转移到⾮常规岗
位时,我们应当对机器⼈征收税;⽽当这些劳动者逐渐退出后,则不
应该对机器⼈征税。经过他们统计模型得出结论,其机器⼈税率,随
着常规劳动者逐渐退出劳动市场⽽递减,逐渐从最初⼗年征收5.1%,
到第⼆个⼗年2.2%,再到第三个⼗年0.6%,随后就不再征收。因为,
到那时⼈已经与机器相互嵌合成⼀个链条,由⼈发出指令机器⼈具体
运作,没有⼯作与机器⼈⽆关,或⼯作不可被机器⼈程序取代